长沙市2023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已发布,网上申报将于2023年6月7日开始,具体认定指南如下,供大家进行了解。
一、受理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长沙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咨询、申请(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以区县(市)教育局的通告为准。
二、申请步骤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
申报时间:6月7日-6月20日
申报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报流程: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2)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所在区县(市)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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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流程: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选择相应的区县(市)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
特别提醒:
(1)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20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7月7日下午5:00前前往相应的确认点(附件1)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长沙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三、证书颁发
长沙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信息表.docx
附件2:长沙市2023年春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docx
附件3:长沙市2023年春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4:长沙市2023年春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docx
附件5: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6: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pptx
>>>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